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1、不可撤销。
2、理由如下:
(1)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具有不可撤销性。
(2)辞职信是劳动者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一种表现方式,权利性质属于一种形成权,是劳动者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将书面通知送达给了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均能发生法律效力。
(3)至于用人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退工单,这不是劳动关系解除的直接证明,该退工单只是劳动部门为了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在行政程序上进行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