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的要索赔很大一笔钱,女方没工作,但男方做生意向银行贷款还没还清,没钱给女方,那起

离婚时男方的债务女方要承担吗?女方要求的财产索赔要必须给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三岁的孩子判给谁

  第一,关于想离婚的问题:如果男方离婚,女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的理由进行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这与女方是否同意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关于女方提出的补偿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方式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同时赔偿金额也不是一方漫天要价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的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第四,关于双方的债务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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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1
这位朋友,首先肯定的告诉你,男方不必赔付女方。但如果是由于一方出轨,法院一般会多判一些给受害方。
其次,婚后贷款或借款,除了赌债以外,都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第三,由于孩子尚且年幼,多数情况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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