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刑的人是因病(癌症)监外执行的,病一直没好,刑期还没到。这个还要收监吗?

如题所述


是否可以监外执行与钱无关,而取决于犯罪者是否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扩展资料: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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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9
如果服刑病人有重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不是监外执行。犯人提出人选,监狱方面认可后,成为保人,由保人写出保证书,保证犯人在监外就医期间遵纪守法,就可以到合适的医院就医治病了。病没好不会收监的。追问

他是法院给办理的暂预监外执行,这个不是有期限的吗?

追答

治好病为。没有具体期限。回答你满意别忘采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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