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死后,秦桧朝廷是怎样对待他的妻子儿女

如题所述

岳飞的第一个妻子姓刘,岳飞军离乡后改嫁他人。
岳飞长子岳云和岳飞一起被害。
岳飞的第二个妻子李氏,次子岳雷、三子岳霖流放岭南。
岳飞的四子岳震、五子岳霭(后改为霆)被家人安排潜渡江北黄梅县聂家大湾,改姓鄂。
岳飞的大女儿岳安娘,早已出嫁,史书上并没有其被波及的记载。
岳飞的小女儿岳银瓶,欲叩阙上书,均无果,遂抱银瓶投井死。
岳飞被害二十年后,宋高宗为岳飞及其部族平反,下诏对岳飞幸存的老婆儿女免除拘禁处分。绍兴三十二年(1162)高宗内禅,宋孝宗登基不久即宣告为岳飞平反。宋孝宗颁旨:岳霖复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职)、岳震、岳霭补保义郎(正九品、武职);岳甫、岳申、岳经、岳纬、岳纲、岳纪一并补为承信郎(从九品、武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2-21
发配边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