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赔偿金要支付多少

合同是3年的,我还差1周正好才半年,现在想立即辞职,合同上没注明违约金等,也没有参加过培训机构,可是经理部同意我辞职,我该怎么办,需要赔偿工资的多少比例?加班工资算在里面吗?
要是请假1个月呢?是不是1个月后就可以自动离职了?

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给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即可。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因此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时需要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赔偿体现在第九十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辞职的步骤:

1、写书面辞职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

2、和主管沟通,想方设法表明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

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

5、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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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7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需要赔偿公司,但如果没有交接好工作给公司带来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经理不同意辞职,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第一、工资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后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如果没有缺勤等情形,用人单位少发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劳动法》虽然规定,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但该规定不代表用人单位有权直接从应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中扣除。除非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具体损失,或者经劳动者同意才能扣除。

【关联法条】

《劳动法》

第102条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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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不需要赔偿公司;

    但如果你没有交接好工作给公司带来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个回答  2010-11-22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员工提前一个月离职,不管单位是不是同意,你都可以离职的。
如果你想立辞立走,那么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估计就很难说了
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一来,没有违约金一说,不用管那些。
第4个回答  2010-11-22
赔偿工资就是平常的工资加班工资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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