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如何赔偿

在某公司呆了还差几天半年,签了三年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说辞退,而且工资只结算到口头说辞退的那天。请问公司是需赔偿多少赔偿金,交接的工作日是否应继续算工资?

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退,交接日仍然应当支付工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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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0

  一、工作支付到你工作的最后1天,其中工作包括办理工作交接;

  二、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三、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四、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第2个回答  2019-07-09
首先应该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对应工资,同时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参照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你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
2、如果是公司 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法辞退则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6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追问

这个情况的补偿金应该是多少,辞退理由是领导绩效考核不合格,没提前通知,差几天到半年

追答

如果到离职那天不满半年的,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则要求1.5个月
满半年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则要求2个月

追问

现在他不告诉我赔偿金是多少,让我下月直接去领,有问题再去仲裁,这样做是否有问题呢

追答

赔偿金一般是辞退当天就结清的,否则你可以不办理离职啊。或者要公司给你欠条什么的。

追问

已经办理了,而且要到下个月才知道是多少,打工果然就是被动,期间是否能申诉,下个月十号结清是在合法范围内的

已经办理了,而且要到下个月才知道是多少,打工果然就是被动,期间是否能申诉,下个月十号结清是在合法范围内的

追答

你可以向公司要凭据,写上欠XXX辞退补偿金多少多少。不管钱多少多少,先拿到这个上面证据再说。记得公司盖章签字。有了这个再和公司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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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3-12
1、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你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
2、如果是公司 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法辞退则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6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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