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房产的宣判(法律)

是这样,我一朋友A 被他最相信的人给骗了,具体为什么骗就不详细说了,就是那个猪

狗不如的混帐东西2给我这朋友下了个套,A用了2的高利贷。

所以A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抵押给那个2,还写了借条之类的。(A是背着他媳妇抵押的)

到后来A还了一半,还把车也给2了,但没写字据,混账2说他知道就行,怪麻烦。

(被这个2骗的人好像还有几个,有时会给A来电话说一起投钱把那个2给弄残,

A很善良不想,那个2好像已经被打过几次了。)

后来这个2把A告到法庭上把那些字据什么都拿上来,然后就不承认还过2钱。

(听说那个2知道放高利贷会犯法,才会在A把他告之前告的)

开庭时A没去法庭,但收了传票,然后判决说是依法处置房子。

补说一下,A的那个房子是他和前妻用假结婚证买的,但是房主的名是A的

请问这个房子会判给那个2么?房证上的主人会换么?
那个媳妇是他前妻,现在也是离婚状态。

1、高利贷:法律不会支持高利部分,所谓“高利”,是指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高利贷的本金和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部分,法院会支持。

2、你说“A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抵押给那个2”:抵押时在房管局作了抵押登记吗?
(1)如果有抵押登记:抵押权成立,那个2起诉后,法院很可能判决拍卖房子用来还2的债,剩余房款归A。
(2)如果没有作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法院判决A还债后,2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能先执行其他财产,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也可能拍卖此房,但A只有这一套唯一住房的,一般不会拍卖、只会查封。
(3)但法院判决时:对于利息中高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A已经归还2一半欠款、并将汽车给了2的事:如果A没有字据,也找不到证人作证和银行转账记录的,法院无法认定A已经还款的事实,还要偿还,最好是现在就去找证据证明已经还款。

4、“开庭时A没去法庭,但收了传票,然后判决说是依法处置房子”:意思是说,法院已经判决让A偿还2的债务、并以房子拍卖偿还了?那么,如果A在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的情况下,2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拍卖房子用于还债的。

5、“A的那个房子是他和前妻用假结婚证买的,但是房主的名是A的”:房产证是A的名字、且在离婚后房子仍然归A的,房子是A的个人财产了,可以用偿还债务。是不是用假结婚证买的,不影响房子产权所有。

6、“请问这个房子会判给那个2么?房证上的主人会换么?”:
(1)房子不会直接判给2,而是法院拍卖此房用于还债,拍卖款在还债后如果有剩余,归还A;如果拍卖房子的钱不足还债,法院还可能执行A的其他财产。
(2)房子如果被法院拍卖、被其他人买走,就肯定会过户给买受人。

7、建议:
(1)如果一审判决还未生效:建议上诉。
(2)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A应想办法找到已经还2一半借款、车辆过户给2是用于抵债的证据,然后申请再审。
(3)对于高利部分,可以主张不支付利息。
(4)不出庭绝对错误,是在放弃自己抗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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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3
A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应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消极回避。最好是能搜集到有关当时同2借款并抵押房产的证据,以证明2发放高利贷的侵权行为,此时A可以单独提起侵权之诉,法院经审理应该会支持A的诉求。
第2个回答  2010-11-23
房子不会直接判给2
但如果a不出庭抗辩,则法院会判决支持2的诉讼请求,房子将被依法拍卖,偿还2的借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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