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写辞职申请吗?

我今年三月份签了两年的合同期就满了!我想辞工!可主管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辞职申请怎么写?跪求!!我还没满18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话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辞职申请书写法如下:

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一般辞职申请书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申请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

辞职申请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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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9
1、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辞职报告,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4、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9
第一,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你没有18岁,就不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你也不具备对合同付法律责任的能力.如果你有押金,请看清楚干多长时间退押金,,还有一种方法,你让可以用非法收用童工的名义到劳动保障局和劳动仲裁去告他,还可以拨打劳动仲裁的电话,雇佣18岁以下的人员是非法的.
第3个回答  2013-11-29
你可以去劳动局说,不过你要把你要去劳动局先跟你老板说一下,因为他怕
第4个回答  2013-11-29
辞职应该有辞职申请并提前一个月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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