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要写申请还是要写辞职信法律上有什么差异?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7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情形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文书形式也就不同,一般采用以下形式: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交“辞职申请”,也可以写“辞职信”;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交“通知”;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合同,提交“告知书“或者“通知书”。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合同,可以什么也不写,直接离职。追索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02
法律上没有差异。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在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你有权利提出辞职。这个不需要申请。 但是被单位主动辞退,那就不同了。 主动辞职可能拿不到补偿金,无故被辞退在法律上是应该会拿到补偿金的。 按照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3个回答  2014-10-02
. 辞职信概述 辞职信是向原工作单位提出辞职时使用的信函。 二. 辞职信写作要点 (一)辞职信是写给自己所在单位的领导、或者写给人事主管的。 (二)行文应写得简练明白,只要说清楚辞职的主要原因就可以了。 (三)在辞职信中要注意礼节,应写一些对领导表示感激的言辞。 三. 辞职信写作格式与范例 范例一. 告假回乡的辞职信 尊敬的董事长: 家母年老多病,实在放心不下,家父又屡次催我回去,和女友成婚。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回去,尽一份责任吧。为此,我要求辞掉现在所担任的职务,恳望批准。 回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在工作、生活各方面,我都得到了您周到的帮助和关心,对此,我一辈子感激不尽。以后公司里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只要条件允许,有可能做得到的,我一定乐意尽力。 此致 敬礼! ××× ××××年××月××日 范例二. 不提原由的辞职信 亲爱的(上司名字): 本人已决定辞去现时[此处写职位名称]的职位,并由××月××日[此处写最后一个工作天的第二天起开始正式生效。 在此,感谢[此处写公司名称]给予本人学习的机会,并取得宝贵的工作经验。希望本人的离职不会为你带来很大的不便。 本人希望在离职之前,能够取得离职通知书。 祝工作愉快﹗ ××× 2003年3月5日 范例三. 更换工作单位的辞职信 辞职信 董事长先生: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下了这封辞职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和人格的信任,在这多年的工作中,公司给了我无数的机遇和挑战,是我学到和得到了许多。 但是,如同您所知,我对车间管理也非常感兴趣。现在,既然有这么好的机会,我非常希望尝试一下。 感谢在我们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您给我的所有支持和鼓励。 再一次感谢您,董事长先生! 车容华 2002年6月2 6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