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时自己摔倒左手骨折,谁负责?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我儿子今年上2年纪,2014年5月27号早上9点左右在操场上体育课,他和另外2个同学在跑着玩,我儿子在左边,受伤的孩子在右边,另一个同学在后面拽着他们的校服跟着跑,右边的孩子就自己摔倒的,老师就说是我儿子和后面的那个同学责任,让我们两家负责。我们就给受伤那家付了医药费一共1600元,我们2家有各自买东西看了那家孩子。受伤那家还是没完没了的叫我们。6月4号我上学校找老师,我说有不少我儿子给推的凭什么让我们花钱啊?你们学校干嘛的?我让老师转达受伤那家从今天起我也不花了 ,让他们告我们吧,我也会告学校他们推卸责任,自从出了那事 ,我儿子现在回家不怎么爱说话了,我要带孩子检查是不是精神受刺激了,我想问学校应当什么责任?孩子受伤和我儿子到底谁负责?求帮助 急急急 谢谢

二年级小孩,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应是由学校监护。所以学校负主要责任。作为家长,你可以积极去担当,但要说明确,担当不是因为你的责任。最终应该走法律程序。追问

在医院所有的花费单子我没留着,我都是经过老师把钱给那家的,药费单子算证据吗?

追答

你 给老师有收据么?或者是老师的证词,可以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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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4
网上信不过的,去找律师问问吧,网上即使有回答的多半也不可信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04
去请求法律援助,以我个人看法是学校老师看管不当,应当学校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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