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住房公积金可否从广州转移到佛山?

社保、住房公积金可否从广州转移到佛山,本人是南海区户口,之前一直在广州工作,现在准备到佛山市禅城区工作,可否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佛山?

社保、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广州转移到佛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社保转移规定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3

社保、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广州转移到佛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社保转移规定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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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10

可以的。 

一、社保转移

1.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

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医保报销医药费。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咨询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部门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或转移

1、将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

注意:外地人辞职后提取公积金比较简单,但是本地人不一定能提取,另外部分城市规定,还在本市工作换单位也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反正要满足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2、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注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离职后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如果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首先职工在广州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广州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附件1);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佛山中心(3个工作日);

3.佛山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转出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

4.广州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到任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中心网点或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如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受理地点:广州中心下设的铁路分中心(只办理铁路系统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各办事处、管理部(详细地址请查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网点-中心经办网点电子地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广州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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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7

社保、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广州转移到佛山的。

1、社保转移

离开广州前, 持身份证到广州社保机构办理《缴费凭证》。
到佛山参保时,将《缴费凭证》交给社保机构,申请社保转移接续。

2、住房公积金转移

你在你的新单位建立一个新的公积金帐户,然后去你原来的单位的财务或行政部门,把新帐号给他们,让他们给你转。

参考资料: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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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6-25
可以的。
1.社保转移
离开广州前, 持身份证到广州社保机构办理《缴费凭证》。
到佛山参保时,将《缴费凭证》交给社保机构,申请社保转移接续。
2.住房公积金转移
你在你的新单位建立一个新的公积金帐户,然后去你原来的单位的财务或行政部门,把新帐号给他们,让他们给你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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