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

开具方法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

(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仅适用于“超期发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单》第二联留存。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时,对实际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抵扣联未经认证,且已超过认证期限的,应在《通知单》上注明“超期发票”字样。注明“超期发票”的《通知单》开具只能由购买方提出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开具有“超期发票”字样《通知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审核相应业务发生情况,对实际未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折让,属超期换票行为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扩展资料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举个例子:因甲公司尚未认证,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重新开具发票的要求后,需要在税控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乙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会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乙公司的税控系统中。乙公司取得编号之后,就可以在税控系统开具红字发票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19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申请单操作步骤指南
一、 购货方申请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
前言:购货方申请是因为购货方已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或因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虽未认证也须由购货方申请增值税红字发票审批。流程如下:
(一)、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
“发票管理”----右上角“红字发票申请单”------“1、申请单填开”
选择“购买方申请 ● 1、已抵扣”-----“确定”
(二)、录入销货方信息
名称:手工录入 识别号:手工录入
商品名称:手工录入
数量:填负数(手工录入负数,例如-100)
单价:手工录入
金额:手工录入
(三)、联系电话:手工录入(申请单位的)
申请理由:质量问题退货…填开错误……
打印(保存)二份,如果打印了一张想打印二张选择右上角“红字发票申请单”----“3、申请单导出”,点击右下边“查看明细”可反复打印。
(四)、再点击:右上角“红字发票申请单”----“3、申请单导出”-----另存为 U 盘
(五)、交给购货方主管税务局专管员审批
1、上述纸质资料二份(盖公章)、上述已导出数据的U 盘(只有税务局专管员才能读内容)
2、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已认证的要认证清单(通知书)
3、主管税务局专管员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经购方主管税务局专管员审批同意后,将红字发票申请单交给销货方。

追答

二、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步骤指南
打开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
“发票管理”----专用发票填开-----点上方“负数”-----选择直接填开-----输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编号(两次相同)-----确定----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之前申请要冲红的发票,发票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右上角是发票号码)-----确定----放入对应号码的纸质发票---打印(OK!)
注意:之前申请要冲红的发票和开具“销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第一联)交开票单位会计做帐;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不得划“作废”,由开票单位保存在抵扣联、及作废发票装订册内存档备税务检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1
购货方要开具红字?
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1、退货,我们要退货,那么销售方会向我们索取一个国税批下来的红字开具通知单,然后对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给我们,我们就直接做进项税转出即可;
2、折让,原来跟退货一样;

购方的红字我们只做申请,不会开具红字发票的。那么申请的话,就直接在税控机开票系统里面的发票-红字发票那栏哪里进行操作,然后手工填写相关的信息就行了

一般国税要求索取的资料包括:
退货或折扣折让协议、发票复印件、入账凭证、红字申请单、电子申请盘
以上资料除了申请通知单和记账凭证,其他的原则上应该盖对方的公章。
具体可以参照当地所属税局。
第3个回答  2010-12-11
购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其前提是专用发票必须已经认证
1.“无法认证” 一张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对应一张红字申请单 申请单内容与必须原专用发票一致 必须填写原专用发票的代码及号码 选择“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进货退出或折让 原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且已抵扣税款 在申请单上不必填写原专用发票代码及号码 选择“做进项税额转出”
第4个回答  2018-07-26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需要携带资料
购买方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可在大厅指定窗口领取);
2、对应的原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
4、原蓝字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进项转出的记账凭证;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附报的其他资料。

希望回答对你有用,谢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