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领导已签字同意

是不是辞职报告签字同意的那天就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呢?

并且我已经把物品归还给了单位(但还没有签字证明)。公司规定自终止劳动

合同日后15天内必须完成档案转接等手续。

但有些同事竟让我继续上班? 请问我还有必要再上班吗? 我的辞职报告已经

签字同意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领导签字是同意你辞职,有没有明确最后到职日期你要了解一下,不要到时候损失的是自己。
物品归还给单位又没有签字证明,这说明手续没有完结,同事让你继续上班可能也是基于以上两点的原因,你应该去理一下,根据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再作决定。
在离职工资全部结清、劳动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后才算与原单位关系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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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8
不是。
你的经理会帮你订立最后工作日。
最后工作日办理掉离职手续,才算彻底结束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0
和你领导(或者公司人事)谈一下离职时间吧
辞职报告签字只是说明公司接受你的辞职,理论上在辞职报告提交后30日后离职
所以你可以先问一下领导什么时候可以走,让他来安排交接,通常交接好就可以走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18
没有必要再去上班了。找到你新的工作去努力吧!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0-06-18
看你原来的合同,一般员工应在一个期限(比如一个月)之前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然后实际上你还应该在公司工作一个月再走,但是如果他们允许你离开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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