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学生有什么规定吗?

如题所述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孩子在学校如果被老师体罚了,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先向学校的领导反映,让校长出面对老师予以警告教育。如果老师拒不认错的话,家长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教育局投诉老师的行为。
如果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导致学生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
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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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2-21
这是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惩戒条例》。第四款是体罚。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7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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