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学生认定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罚跑圈、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5、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6、敲教鞭,甩东西。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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