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强制性无条件现金收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2
若果不接受, 可以不理 !
强制性全面收购:
任何人,or任何公司
若增加某上市公司权益到35%,港交所就要求该人or公司,向小股东提出相同or更好的条件提出全面收购,小股东可接受or不接受,
如果,部份小股东接受,则该人or公司就要跟这条件收购,
如果收购结果使街外少于25%,
一`是大股东卖出部份股票,使乎合公众持有25%
二` 是大股东到董事局提出私有化
当然条件从新订立
开股东大会,,小股东中,有75%股票的票数参加投票,
当中,有90%赞成票,则股东大会决议就合法,即大股东买晒全部股票,小股东不能不接受,是大股东强制性全面收购小股东股票
你是前面讲的所谓;技术牲收购,可以不理,不接受
联交所规定的条例,上市公司被强制性要求向所有小股东收购,保障了小股东有权以相同条件卖出股票给大股东,从而对小股东有公平卖出股票的机会,卖与不卖,选择权在小股东.
但是,若果期限之内,假若全世界大跌,而小股东选择了卖出股票给大股东,则大股东就不能不接受,如果到时,街外的股票少于联交所规定的25%流通下限,就要停牌,直至街外的股票有25%流通量or多于25%才可恢复上市,大股东就要卖出部份股票,以合乎上述条件,
又或者公布私有化(再从新定新的条件,要求开股东大会),(大股东在私有化股东大会上不可投票)假如通过,全世界的股票就要卖给大股东,之后,大股东就宣布全世界的股票变废纸.
报纸佬是根据,由英文译成中文,又长又臭的法律文件,断章取义
简单讲:大型的股权转让,大股东就被联交所规定的条例,强制性要求大股东收购,俗称技术性收购
另外,若私有化股东大会通过,则由大股东强制性全面收购.
当大股东收购条件期限完毕,大股东有权向联交所要求复牌买卖,所以,你可继续跳舞,享受一吓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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