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小产权房

如题所述

不是,可以办到房产证的,不过一般都要入住很久后才会分批次统一办理
一、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概念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购买风险
拆迁安置房: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风险,则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形来看:
1、 出卖人未取得安置房的产权证的。
购买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具有较大法律风险。第一: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该套房屋难以确定,在缺乏房产证这一最直观的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买受人很难判断出卖人是否是该套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出卖人无权处分该套房屋,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也可能因此导致无效;第二:变数较大,在签订买卖合同到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内,出卖人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选择解约,买受人亦无法依据双方间的买卖协议而强制要求出卖人履行过户手续,往往最终仅能依据合同追回已付购房款项和违约金;第三:无法明确房屋土地性质,如为划拨用地,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还需在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交纳土地出让金,增加购房风险

2 出卖人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
在该种情形下,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买受人仍应对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房屋土地性质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对于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规定进行审查了解,并在购房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的承担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约定,从而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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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3
南通通州区张芝山村所有的拆迁房都是小产权房。而且和隔壁小海镇等拆迁待遇相差整整400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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