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东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考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考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讲阶段,第二阶段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阶段,第三阶段为统一考核阶段。
1.试讲阶段包括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学科水平测试为闭卷的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分科进行,试讲的时间为25—45分钟,各招聘单位需试讲结束15分钟内现场向考生发布本人试讲成绩。笔试成绩占30%,试讲占70%,合并计算综合为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试讲阶段结束后,各招聘单位要在考场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电话咨询,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阶段人选。
2.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阶段采用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各招聘单位需本阶段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选。
3.统一考核阶段
统一考核阶段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主要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时间定于7月11—12日,地点在东莞中学初中部。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统一考核阶段的考生于7月10日下午4—5点到考场领取考核通知和课题,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结束15分钟内现场向考生公布本人成绩。按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占50%,考核成绩占50%,合并计算出综合总成绩,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统一考核分数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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