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四个月了,想辞职讨薪,但参加公司总部培训的协议规定的工作年限未满,该如何处理,请大神指点!

我是去年六月正式入职,八月份参加总公司的封闭培训,签了培训协议和保密协议,规定需在公司服务满两年,否则要缴纳两万的培训费用。但从去年11月份开始,有两个月发了半薪,两个月没发工资,现在想辞职讨薪,该如何处理呢?

在网上下载并填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准备好证明劳动雇用关系(如劳动合同)和欠薪证明(如工资卡记录),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他支付工资的正常情况下,你提出辞职,根据你们签定的培训合同,你是应该赔偿培训费的,但现在的情况是他不支付工资,他先违约,应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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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支付全部工资报酬!追问

不用赔偿培训费用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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