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10月4号进入公司,11月22提出辞职,我想干到月底就不干了,但是老板非要我做到招到人,我想问如果我直接走的话会要到工资吗
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
那我因该怎么做呢
直接跟老板说离职情况,索要工资,如果他搪塞你,就说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如果他不放人就打当地劳动局电话投诉他,不过最好委婉点,伤了和气对自己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