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员工调职降薪,双方协商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单位给调岗降薪的通知证明,改怎么办,能申请仲裁吗?

  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原则上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岗位和薪酬待遇。用人单位若想给员工调职降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现在的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态度不认真等不胜任工作的情况。
  用人单位若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员工工作能力欠缺、态度不认真等不能胜任的情况,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追问

协商不一致的话,员工能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给予不错嘛?

追答

可以,单方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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