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计量为什么要禁止后进先出法~~~

如题所述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而原先允许使用的后进先出法在新准则实施后则被禁止使用了。准则的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新京报》的一篇文章分析说,取消后进先出法,主要是为了去除企业粉饰报表的伎俩,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
诚然,如果企业可以任意选择并随时变更它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可以通过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交替使用达到粉饰报表、操纵利润的目的的。但是,原来的会计准则和现在的会计准则对企业任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对于上市公司,在有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情况下,利用交替使用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手段调节利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们也没听说过有企业利用此种方法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因此,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既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的原因,也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所能达到的结果。
那么,取消后进先出法是不是因为后进先出法具有计算烦琐的缺点,专家们善解人意,为了减轻会计人员的负担,把后进先出法取消了呢?当然也不是,因为先进先出法同样具有计算烦琐的缺点,新准则依然推荐使用,新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定有它更深层次的原因。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我认为,正是由于后进先出法与准则的这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严重背离,才被排除到允许被使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之外。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这一要求,具体到存货发出这一事项,就是要求存货的成本流转应当与存货的实物流转相一致。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也应当一致。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品种繁多,成本多变,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是难以做到的,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都能比较好地体现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个别计价法无需多论,它能完全保证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由于同一种存货,尽管价格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需要,在存货减少时,毋需辨别是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因此加权平均法也基本上满足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的要求。至于先进先出法,大多企业的实物发出顺序都是先进先出,成本流转按照先进先出法来计量,也是符合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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