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多提多交

我刚接手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基金多提并上交了,以后每月按正常提不交,那么每月正常提的税金如何结转呢?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吗?

1、今年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要到12月底才结转,到时作正常结转就可以了: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收入成较高的比例关系,对当年损益影响较大,去年未结转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属于重大会计差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如果年末计提的所得税也因未结转经营税金及附加出现错误,也需调整。即:因上年未转税金及附加,导致上年利润虚增,肯定多提多交了所得税,本次补转上年税金及附加后,将使上年利润减少,,因此应将上年多提多交的所得税冲回: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将上述两个调整分录后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冲减)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调整因漏转税金及附加而影响的利润分配数。即:上年未转税金及附加,导致上年利润虚增。上年的利润分配也会随之多分,本次应将多分配的部分予以调回(调整差额):
借:盈余公积(上年已分配数-调整后的应分配数)
贷: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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