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理赔具有时间限制,一般是30天左右。如果患者的情况比较特殊的话,患者可以申请延长理赔时间。
保险理赔的具体时间是有法律限定的。根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对于索赔人的索赔要求,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保险的理赔确实是有
时效性的,一般来说这个时间限制都会在产品合同上已经说明,通常是在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7天内,被保人或者被保人的亲属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是
重疾险这类给付型的产品,那么在告知之日起的30天内,整理好所需材料,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不然就会有一些后果需要消费者自己承担。
【不及时报案的后果】
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报案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是会展开更详细的调查,看看是否存在骗保或者多保的情况,这样一来理赔速度就自然而然的下降了。当然这笔费用也不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而是被保人自己承担的。所以,报案不及时不仅会影响理赔速度和质量,而且会增加成本。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