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修了半年了,一共修了4次,至今没修好,我可以要求退货吗?

我电脑买了2年多.主板是3年的保质期.现在只用了2年多.但是去年11月主板出现了问题拿去修理.由于经销商跟销售方面的问题.我的电脑开始修了2个月.拿回来后还没交到我的手上.就被告知仍然没有修好.然后又继续修.上个月月底主板拿回来说是修好了.可是我用了没到一个星期.又坏掉了.总共花了5个月的时间.这次还不知道又要修到什么时候去了.我要求退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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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国家颁布的计算机三包规定,电脑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主板的三包期是2年。如果你买的电脑的保修卡(或发票等单据)有注明主板保修3年,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4条,卖家应该承担三包责任。

  按照第8条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期要扣除修理的时间。

  2、如果在1年的整机三包有效期内,按照第13条和14条的规定,维修2次可以换机。但是你的已经超过1年整机保修期,只能进行保修。

  3、即使是超过了1年整机保修期,如果超过规定时间(30天或60天)没有维修好,可以按照第23条或24条的规定进行换货。这个是只要在三包期内就可以的!

  法律依据: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http://www.sz.gov.cn/cn/xxgk/bmdt/200707/t20070718_183398.htm

  第四条 本规定是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十三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二十三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商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凭发货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产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三十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者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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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0
退不了了,可以要求经销商给你更换同型号或者不低于原机器性能的机器。经销商不同意的话,就报工商投诉。其实维修超过60天就可以要求经销商更换机器了。
第2个回答  2009-04-15
无论你买的什么牌子的 现在都不会退货了
最多就是和他们协商 给你换一下而已
第3个回答  2009-04-15
很难,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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