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了 因公司原因不给过试用期不给转正,被通知辞退,公司需要赔偿么?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了 因公司原因不给过试用期不给转正,被通知辞退,公司需要赔偿么?本人没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是相关法条,你看看你的是哪种情况追问

是公司原因不给过试用期而不是我自己本身原因

追答

如果是企业破产或经营出现问题,四十一条得给你赔偿金。如果是个人原因,例如39条的,是不给赔偿金的

追问

企业经营出现问题 不给我过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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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9
没过试用期,不用赔,公司给不给转正不是看你有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是看公司觉得你适不适合公司这个岗位,试用期就是用来给公司鉴别员工是否符合要求的。但是理论上,试用期也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你是一个月试用期,我觉得也就算了,可能是真的觉得你不合适,如果你试用期很长(最多6个月),个人又实在气不过,可以就这一点去劳动仲裁问一问追问

是公司原因不给我过试用期而不是我个人原因

追答

是怎样的公司原因?其实公司说你不过试用期,那肯定会找出你不符合要求的原因,比如觉得你办事效率不够高,觉得你完成得不符合老板要求,又比如老板认为你的性格不适合,等等等等,他不会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吧。反正没过试用期,公司是肯定不用赔的,除非公司非要给你送钱。。。。不然没什么公司原因,说到最后都是你不符合要求。

追问

公司资金不足经营不下去

追答

国家没有规定在试用期内,由于公司原因辞退员工,就要支付赔偿金,国家只说了试用期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所以不赔滴

追问

那如果是 因为公司原因经营不下去也是没有赔偿是么

追答

是的

追问

好的谢谢

追答

我建议你打12366再咨询一下,我不是专业法律的,但是我觉得,即使是公司原因可以赔,公司也会说成是你不符合公司要求吧,我想没有哪家公司可以省下的钱不省,愿意那么按部就班吧

追问

OK谢谢

第2个回答  2018-01-29
关于劳动合同的
纠纷问题,你可以咨
询一下律师,或者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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