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22
隋朝立国伊始,曾一度沿袭曹魏的九品中正制,但这种选举制度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其弊显而易见,故很快即被淘汰。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七月,皇帝诏令“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这标志着隋王朝设科选举的开始。隋炀帝继位后,继续推行分科选举的办法,明确设立“十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四科”(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选举科目,它们后来在唐代得以继承发展。被称为特别科目,简称为特科,也称为制科。
隋王朝还设有相对稳定的一些选举科目。如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等
隋朝的选举活动频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据《新唐书·选举制下》记载:“十一月为选始,至春乃毕。”前后持续三到五个月的时间。从选举范围上看,其初无论官吏百姓、门第出身。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分科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这与以往的各种选举制度相比,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改新。其后陆续有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隋文帝时“工商不得入仕”,明确取消了社会上工商人士和九品以上官员的参选资格。
隋朝的科举制明显借鉴并改造了历史上的荐举制度,在分科考试中,应举者必须由地方州县或朝廷高级官员荐举,获得举人资格后,才能参加由尚书省吏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并根据成绩划分等级、授予官职。
从内容上看,当时吏部考试主要分口试、策试和试杂文三项。策试,也称射策、试方略等,是早在汉代就已产生的一种考试形式,隋人加以继承并注入新鲜的考试内容。试杂文,类似于今天的命题作文,由主考官命题,一般以古代的名篇佳作为蓝本,让应试者模拟撰写一些应用散文或论述性散文(时称“杂文”)。
与历史上的选举制度相比,隋朝设立的科举制度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可惜由于历史的局限,它还存在有一定的不彻底性,科举并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的选举制度。察举、荐举、萌官等制度在当时仍与科举并行不悖,这说明隋朝科举的推行还很不充分。并且其只是分科试策取士,《旧唐书·杨绾传》云:“近炀帝始置进士科,当时犹试策而已。”中间还有很多不完备的地方。加上隋是个短命王朝,刚刚创立的制度还未能得以有效地贯彻实施,便灭亡了。但它已为科举制在唐代的发展、完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唐承隋制,继续实行开科取士,并使之更加趋于完善。
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两类性质不同,因而考生的来源、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唐每年一次科举考试考生的两个来源:一是来自中央学校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和地方州县学校的学生,称为“生徒”,经学校考试,合格者直接送尚书省参加省试;一是不在学校学习,或读于私塾,或自学成才者,在州县“投牒自举”(即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后,亦由州县送尚书省应试,此类考生,称为“乡贡”。需要指出的是,在唐代,凡是参加省试的考生,通称进士、举人或秀才,与后世的概念不同。
常科考试的科目与隋朝相比有了明显的增加。唐代所有的科举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种为主。
唐代科举虽然取消丁隋代的荐举资格制度,但在进士科考试中,应试者习惯多在礼部试之前,把自己的文学作品编录成卷轴,投献给主考官或有地位的名人,以表现自己,并争取得到推荐,此谓之“投卷”。向礼部投献的称为“公卷”,向社会名流投献的称为“行卷”。(参见《唐音揆签·进士科故实》)据《唐摭言·公荐》记载,白居易因《赋得古原草送别》诗得到顾况的举荐,杜牧因《阿房宫赋》被吴武陵保举。这种行为,本于选拔人才有一定的益处,但随着唐王朝的日渐腐败,反而形成了请托、舞弊之风。由于权贵对科举的干扰,什么通关节、场外定名次、落第重收等行为,唐代后期无所不有。
在唐代科举中,应试者通过考试,取得进士及第或明经及第的出身,仅是得到了做官的资格,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通过吏部的“释褐试”(释褐除官)或曰“关试”,合格者才能得官。吏部试主要以“身、言、书、判”选人,身指体貌丰美,言指言辞辩正,书指书法遒美,判指文理优长。吏部试的科目分为博学宏词和拔萃,前者重文章,后者重司法判辞。《新唐书·选举制》:“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据史书记载,柳宗元曾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白居易以拔萃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进士及第,未中吏部试,只好以“前乡贡进士”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帐下做幕僚。
除每年一次的常科之外,唐王朝还不定期地举办制举(即制科)考试。《新唐书·选举制》:“其天子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也。”又云:“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可见,制科考试是由皇帝特旨召试,以满足社会各类“非常之才”的需求。其考试科目由统治者根据需要而定,名目繁多。据王应麟《困学纪闻》说“多至八十有六”,而以直言极谏、贤良方正、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较为常见。
制举考试一般由吏都主持进行,但由于其常“随其人主临时所欲”,因而皇帝本人往往亲自主持,甚至亲自考试。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大唐新语·文章第十八》说,武则天时,“四方应制者向万人,则天御洛阳城南门,亲自临试”。
制举考试内容主要是试策三道.至唐玄宗时始加试诗赋。《旧唐书·杨绾传》:“天宝十三载,玄宗御勤政楼,试博通坟典、洞晓玄经、辞藻宏丽、军谋出众等举人……取辞藻宏丽外,别试诗、赋各一首。制举试诗赋,自此始也。
从选举范围上看,制科不像常科那样需要参加事前的考试,同时也没有任何资格上的限制。应试制科的人,可以是常科及第者,也可以是低级官吏,甚至是平民百姓。制科与常科相比较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即常科应试及第者需通过吏部的“释褐试”方能做官,而制科应试及第者“中者即授官”。故在唐代进士及第未得官者纷纷应制举考试以得官,低级官吏纷纷应制举考试以升官,平民百姓纷纷应制举考试以求官。强调一点,制举及第者虽“中者即授官”,但其地位却低于出身。《文献通考·选举考》云:“其次于出身。”《封氏闻见记》也说:“制科出身,名望虽高,犹居进士之下。”
唐代科举曾十度设有武科,因其仅在武则天时实行过一段有限的时间,此不再赘述。
科举制虽然始于隋朝,但其只是简单的分科取士,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历史局限性。唐代对科举制进行完善和补充,科举科目明显增多,科考内容要求更高,选举范围进一步放宽,考试方法更为严格,除官拜将愈加规范,这无疑对培养更多具有较高思想文化修养的优秀人才加入官僚队伍,提高国家政治决策水平,促进社会历史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经过由唐代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科举制度最终形成一套完备而臻密的系统,为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沿袭。
第2个回答 2009-05-03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第3个回答 2009-05-03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
第4个回答 2009-05-12
一楼的复制的,有什么变化呢?大家都知道,我就不说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大家依然知道,我还是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