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满一年就扣房租,而且你走了工资还得过年才发,还必须让你本人来领,她们一年才发工资。就是各种扣钱,各种措施强制你在这里做一年,很多人都想走但是怕拿不到钱,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
1.工厂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让看违反法律规定,不过员工举证很困难,如果没有相关录音录像很难证明工厂这种行为,因为毕竟上面有员工签字,这个就是员工知情的最好证明。
2.工资应该按月发,工厂的劳动合同中可能约定了工资年底一起发这种条款,但是该条款因违法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自然坐不满一年拿不到工资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3.要和工厂讲理,首要的是你们要搜集证据,这个证据是指能拿到明面上的,你们单方说的别人是不会采信的,具体包括(下面这些东西可能你们手里有的没有,找有的):(1)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实在找不到书面证据,同事的证言可以算作证据。
5.找好证据,也没什么和这种黑心工厂谈的必要了,大家报团,拿好证据,直接找工厂所属地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事先问好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争取一次到位)如果你们的证据充分,劳动监察大队就会予以处理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