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7-23
关键看公司说你不适合该岗位是否属实,如果你不服,你认为你完全可以胜任这一岗位,那么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这样公司就必须为你如何不适合这一岗位举证,举证得出来就可以辞退你,举证不出来,就必须为辞退你支付补偿。所以关键看你有没有这个底气,对自己有没有信心了。假如你认为你可以胜任,那就去提出仲裁吧。其他的属于细节问题,你可以在仲裁时另外提出,但是这些基本都是无额外补偿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如果仅是你以上的表述的话,我的建议是你不要诉讼了,花费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并不成比例,你所能得到的补偿只是一个月的工资,得不偿失。既然用人单位给你半个月的时间让你找工作,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同意支付你的工资,在你办理离职时应当办理工资发放和报销的事宜,不论你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7-23
你最好是去找劳动局咨询,试用期未满是不可以解雇的,如果解雇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你所工作期间的工资的3倍赔偿金。可向企业所管辖的区劳动局咨询。
第4个回答 2014-07-23
试用工合同在结束前可以辞退你、另外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和报销一切合理的开支、如果拒绝给予就去劳动仲裁部门维权、维权就可以补发工资还可以加倍补偿、而且企业还要罚款、你要强硬点、祝你好运。
试用期最长6个月、你居然签了6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