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资?企业工资总额构成包括哪些部分?

如题所述

答:在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金中的误工费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情形中都会涉及工资的计算问题。有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仅仅支付最低工资,有的单位在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不把员工的津贴、补助计算进去。这些情形都是违法的。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5]309号)明确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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