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事情,我有点糊涂。
现将我的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的部分内容摘抄于下,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30日以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双方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的适用其约定。》
以上《》中的内容跟我的合同中内容一样的,甲方是用人单位,乙方是劳动者。
你说,像我这种情况,要是辞职了要交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