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满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要求购买身上穿的工服费,是否合理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并且要求劳动者支付其服装费是不合理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其服装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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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8
不合理。
一、依法你只要到公司上班,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法的。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三、你可以坚决要求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你辞退的理由。
当然你可以先驳斥理由不成立,争取留下来;争不赢,也不过就是辞退而已,完全可以大胆些!万一被辞了,你手里也有了书面的理由,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这个很重要)。
但事实上你并没签合同,你可以利用单位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做法,申请劳动仲裁,否定双方约定过试用期,就算双方有过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没有劳动合同作为有试用期的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因此,你只要否认双方约定过试用期,是否有试用期的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 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就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
你完全可以采取上述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的。仲裁必定认定单位解除合同违法,你就可以要求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08
单位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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