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算错账给一员工多发了工资,员工已离职钱要不回来了,这个责任应该谁承担?

酒店每月15号发工资,这个月拖了一天,洗碗大姐就跑来闹,老板女儿是出纳,被大姐弄的烦心,就说先用她自己的钱,给大姐发工资。我是会计,当时多算了200元,而出纳(即老板女儿)没有核算,当然也没让老板签字,就直接把钱给了大姐,大姐当天就离职了。那这200元该由我赔还是出纳赔或是两人一起赔?

财务给公司员工发多了工资,员工早已离职,通常是到账错误发生的人员承担责任,如果金额巨大,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进行追讨。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0年,劳动合同进入“无纸化”时代,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17
错发的钱可以追缴,因为是不当得利。追问

能追回来,我还会问由谁承担责任吗?

能追回来,我还会问由谁承担责任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