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亡获得60万赔偿,为什么没有第二任婚姻中女儿慧慧的一份呢?

如题所述

女子死亡获得60万赔偿,有第二任婚姻中女儿慧慧的一份赔偿金只是现在还在调和中,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在央视主持人向方志平提问到:“60万元的赔偿款有慧慧一份吗?”方志平是这样回答的“:60万的赔偿款,实际上核心的是包括丧葬费、抢救的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就应该赔给鲍传红的配偶、父母、子女,因为他们会有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的话,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应该分配给她此前事实婚姻的配偶(植顺宏)以及她事实婚姻的儿子(植强),以及后面的重婚生的非婚生女慧慧。”

但是,现在的慧慧没有得到,主要是现在矛盾还没有解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件事,一方有着复婚的《民事调解书》,一方有着结婚证,植顺宏和秦加山都认为自己才有资格处理鲍传红的善后事宜。起初,为了化解矛盾,秦加山还特意请来鲍传红的叔叔鲍义飞出面调解。鲍义飞最初拿出的调解方案是:60万赔偿款,扣除丧葬费等费用,剩余部分由两个孩子也就是植顺宏的儿子植强(化名)和秦加山的女儿慧慧平分。这个方案又因植强缺席了母亲鲍传红的葬礼,改为植顺宏方占55%、秦加山方占45%。没成想,植顺宏对此反悔了,最后双方只得对簿公堂。

2019年7月,盱眙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鲍传红与秦加山的婚姻无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两段婚姻的合法性得到了终审判决,但目前这笔60万的赔偿款到底怎么划分,双方还在争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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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8
这个事件有一定的原因,照理说女人是法定继承人。是第一继承人,不可能没有她的份,法院这样判有他的原因
第2个回答  2019-09-28
法院既然会这么判,那么肯定是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来审判这个案子的。
第3个回答  2019-09-28
这是法院判的,肯定是根据法律这么写,然后才这么判的。不可能会无缘无故这样子。
第4个回答  2019-09-28
我觉得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是有另外的遗嘱出现了吧,所以才没有她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