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亡,家人获得60万赔偿,非婚生的女儿一毛钱都得不到吗?

如题所述

女子身亡,家人获得60万赔偿,非婚生的女儿慧慧可以得到一份赔偿金,只是现在还在调和中,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在央视主持人向方志平提问到:“60万元的赔偿款有慧慧一份吗?”方志平是这样回答的“:60万的赔偿款,实际上核心的是包括丧葬费、抢救的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就应该赔给鲍传红的配偶、父母、子女,因为他们会有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的话,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应该分配给她此前事实婚姻的配偶(植顺宏)以及她事实婚姻的儿子(植强),以及后面的重婚生的非婚生女慧慧。”

但是,现在的慧慧没有得到,主要是现在矛盾还没有解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件事,一方有着复婚的《民事调解书》,一方有着结婚证,植顺宏和秦加山都认为自己才有资格处理鲍传红的善后事宜。起初,为了化解矛盾,秦加山还特意请来鲍传红的叔叔鲍义飞出面调解。鲍义飞最初拿出的调解方案是:60万赔偿款,扣除丧葬费等费用,剩余部分由两个孩子也就是植顺宏的儿子植强(化名)和秦加山的女儿慧慧平分。这个方案又因植强缺席了母亲鲍传红的葬礼,改为植顺宏方占55%、秦加山方占45%。没成想,植顺宏对此反悔了,最后双方只得对簿公堂。

2019年7月,盱眙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鲍传红与秦加山的婚姻无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两段婚姻的合法性得到了终审判决,但目前这笔60万的赔偿款到底怎么划分,双方还在争议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28
女子身亡,家人获得60万赔偿,如果说法律规定了可以得到一笔钱,那么他人就不能私自占有。
第2个回答  2019-09-28
我觉得不会吧,既然是女儿就会有遗产,子女是第一继承人,不可能得不到赔偿款。这应该是他们家庭纷争。
第3个回答  2019-09-28
应该是得不到的吧,但是非婚生的女儿还是需要抚养的吧,还是得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9-28
这个主要还是看法律规定吧,如果说法律规定了可以得到一笔钱,那么他人就不能私自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