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出了车祸,造成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对方为主要责任,我老公为次要责任,我不负责任。对方卡车司机有保险(应该是车险吧),而我个人也有保险,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卡车司机占70%的责任,我们占30%,现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人都管我要原件,我该怎么办?原件给他们任何一方保险公司他们收了还给我吗?不同保险公司保的人不一样,按比例赔付还是那个保险公司赔一部分,我参保的保险公司赔一部分??还有,对方的保险公司跟我的保险公司挂不挂勾。
我的是平安保险百分百。那个卡车司机是大地保险公司的。然后我听那个给我办保险的人说,我妈当时给我买的时候保险没买全。我不是车险。我有一点没搞懂,搞得我都晕了。就是对方卡车司机买的车险,然后他给我赔偿,比如医疗费,等等这些已经有发票的这些给我赔付,我的保险公司会因为对方保险公司把已经赔付的费用,计算在里面,只赔付剩下对方保险公司没有赔付的吗?好难啊~
追答首先要看平安的保险具体有什么责任,是纯寿险还是有意外险。此次事故看上去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受伤,如果保单责任里有这块责任,平安就要按保单约定赔付(意外险一般包括定额部分和医疗费部分,定额部分按伤情跟保额折算、独立的、不存在这家赔完那家再赔,医疗费是把发票金额当总上限的)。看看保单怎么写的,然后跟理赔商量一下。
在平安要赔的基础上,对方车险和平安保险一起给你赔,各赔多少按他们各自公式,医疗费这块加起来最多不超过总损失(发票金额)或保单限额,谁先赔谁后赔要看情况。可能是对方交强险和商业三者先赔,剩下的医疗费由平安在保单限额内赔。
没有没有,我只有一个保险,另一个是对方的车险,不知道跟我这个保险冲不冲突~
具体是哪方面没有说清楚,您跟我说一下,在帮我分析分析,我是真的很懵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