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创立的意义?

1政治上的意义 2思想上的意义 3文化教育上的意义 4社会风气的意义~ 回答以上4个意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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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隋朝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首先加强官制与官制密切相关的选士制度的改革。这是因为:(1)要加强中央集权,必须把选用人才的大权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手里;(2)要巩固统治,必须最大限度地网罗和笼络知识分子,为他们提供参政的机会;(3)全国统一,封建官僚机构日益完备,必须选拔大量的适应封建大一统政治需要的人才来充任各级吏员。于是,隋文帝正式废除“九品中正制”,依察举之制选拔人才。至隋炀帝大业二年,始置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唐承隋制,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逐渐成为定制,宋、元、明、清历代相袭,在中国历史上推行1300年之久,对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科举制度是选士制度的重大进步,它纠正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机会不均、无客观标准以及选士大权旁落等弊病。科举制与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不同,它不拘门第,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给每位读书人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

(1)科举制的创立和实施,的确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发挥了重大作用。(2)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实施,对教育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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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0
科举教育--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教育制度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孟子说:“夏日校,教也。”到了商朝,称为“

庠”,到周成为“序”。
“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

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

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

专为“庶老”而设。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

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

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

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

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长安兴建太学,置《

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
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
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
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

),律学,书学,算学。教师称博士。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

,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文学,助教与教官。
宋代除了太学外,有律算书画医诸学,书院制度开始兴起。宋初有四大书院——白鹿,乐麓,应天,嵩

阳。南宋书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国小学,回回国小学,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学。元代书院始设“山长”
明清教育制度相近,中央有国子监,学生称贡生、监生
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国学生
清代正式形成五贡——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
明清府和州县设孔庙和学官(学校),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谕
明学称学正,副职均称训导,学生院试进学后的生员(秀才),按成绩优劣依次分廪生
增生、附生。
还有启蒙教育,明清有三类:私塾,义学,专馆
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建立京师大学堂为新式学校。
第2个回答  2013-12-10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2�8;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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