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条款必须包括在正式劳动合同中,不能单单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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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6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将试用期排除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是错误的。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一段特殊的期间。试用期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先试用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讲,保障自身利益最根本的前提是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2个回答  2013-11-16
完全合法。现实中大部分单位都是这样做的。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了试用期。
第3个回答  2013-11-16
不合法,是必须签订正式合同,知啊里面约定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合格与否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第4个回答  2013-11-16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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