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已从原公司辞职了,但我在原公司工作4年,一直没拿到加班费,我还可以要吗?

我从2003年7月就在这公司,刚开始两年上三班倒,一直没有过休息,到05年9月换了工作,一个月可以休四天,但劳动法规定一月有8天休息,所有多上班的天数公司没发过任何加班费,所以我想要回以前少算的加班费,不知可有把握吗?

公司老板要是个人的话,看到你的劳动成果,会给你一点。
要是生意老板的话,你就死了那条心吧。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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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30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同时你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原始证据
譬如 从进公司开始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
以及能证明你加班的 《加班审批表》、考勤卡或其它资料

维护自身权益相当有必要
不过有时候显得太过艰难
建议先与原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
祝你顺利
第2个回答  2008-07-30
那也就是说现在是单休。劳动法没有强制讲一定要双休,所以公司人事可以钻空子,讲星期六是加班,将加班工资已经在薪资中体现了。所以要看你们公司的薪资体系及具体公司考勤制度来决定有没有把握。
第3个回答  2008-07-30
要公司肯定不给,要告他你最好有考勤记录,还要花钱和时间,挺费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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