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些问题:合同被公司拿走了,不在我手上,但是我看电子版上面写着不给劳动者买社保,以工资形式发给劳动者,因为自己不懂这些,现在知道这是违法的,想辞职,公司负责人虽然签了书面辞职的名字同意辞职,但是后来打电话问又说公司大老板不给离职证明,最后一个月工资也可能不给劳动者,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但是只有邮件同意和书面同意辞职的证据也行嘛?劳动合同不在自己手上,,
追答劳动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考勤记录;2、工资支付凭证 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3、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志、往来电邮等;4、社保记录;5、同事证人证言;6、与用人单位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资 料;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8、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牌,以及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印制的名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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