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罚抄高一语文必修三,四所有文言文古诗每个10遍,算不算变相体罚

如题所述

噗嗤,原谅我笑了一下

严格来说,算。看这个问题: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489408
里面有这样一段:2013年9月,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全体教师签订了《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状》。其中,对体罚及变相体罚作出了具体界定的尝试。“殴打学生、罚做额外作业、罚做额外劳动、罚做清洁、罚跑步、罚留校、罚站、罚款、赶出教室、用语言文字或其它手段对学生的人格、名誉进行辱骂、嘲弄、讽刺,使学生感到受侮辱、受伤害、自尊心受打击等行为。”
所以,按照山东聊城东阿县的规定,应该算了。但是这仅仅是山东聊城东阿县全体教师达成的一个协议,我认为是不具有普适性的。而现在的法律呢,实际上对体罚的界定是很不明确的,虽然现在“罚抄作业”属于变相体罚基本上已经是共识了。
不过就算这样又怎么样呢?难道你打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可以换个角度想想。老师这样做也是为学生好,毕竟这些古诗最后还是得背过呀,背不过就有可能丢分,抄写不管算不算体罚,总归是有益于背诵的嘛。老师最后还是希望学生能取得好成绩才会这样啊。如果学生觉得罚抄遍数太多了,可以跟老师好好沟通一下嘛,比如减少几遍,再比如择日单独考试默写什么的。毕竟就算打官司上法院,法院的处理原则也是能调解先调解呀。总之,好好说话一切都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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