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自后断其股 亦毙之 亦毙之的之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之是代词,在此句中指代狼。

该句语出清朝小说家,文学家蒲松龄所作的《狼三则·其二》,全文原文如下: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白话文释义: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骨头已经没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的处境很危急,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

屠户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扩展资料

作品简介:《狼三则·其二》选自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和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下册第30课《狼》。

创作背景:《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1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被郭沫若评价道:”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木)三分。“《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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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2
“屠自后断其股 亦毙之 亦毙之”的“之”是“它(狼)”的意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2
之是指代,代指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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