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题所述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是否也可参照该条内容,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三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政策规定并未强调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无论是否同一控制均可按照以上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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