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裹小脚的女性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缠足,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才能去掉布袋,但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史料记载,缠足开始于北宋中后期。明朝时期的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甚至出现了男性酷爱三寸金莲的说法,要求女性的脚不但要小至三寸以内,而且还要弓弯。 到清代之后,缠足之风蔓延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裹起小脚。
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更是有人变态般的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分类品评。在他们看来女性生来就是要裹小脚的,他们也从来不会考虑女性裹小脚有多疼。而那些女性也是为了那些悦己者,生生地把自己的脚掰断。
如果从今天最科学的角度来说,裹小脚不仅是一种破坏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并且裹小脚的女孩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使其拗折,从而成为畸形。
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非常多的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她们都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但是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却在封建社会普遍流行,一度成为社会风俗,延续了近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