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农业开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哪里

如题所述

近年来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一)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加大中央1号文件反复强调:要把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入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自2005年至2007年,累计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87765万元,三年年平均增长15.6%。我省财政资金2005年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2139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增长2%;2006年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4070万元,比上年增加1831万元,增长14.4%;2007年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6937万元,比上年增加2867万元,增长20.3%。三年平均增长12.2%,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在原有62个国家项目县的基础上,新增了2个国家项目县,并从2004年以来共设立了8个省立项项目县,使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县增至72个,占全省行政区县的60.5%。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有效地带动了市、县财政、农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以及其他资金投入的增长。投入规模的不断扩大,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使农业综合开发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地位日益突出,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二)资金投入政策得到调整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调整有无偿财政资金投入比例,自2005年起,将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无偿、有偿的投入比例,统一调整为25:75。二是调整地方财政配套政策,按照财政部规定,我省地方财政资金对中央财政资金配套比例由原来的1:0.85调整为1:0.5,并确定中央财政与省、市、县财政配套比例确定为1:0.4:0.03:0.07;对于贫困县,中央财政与省、市、县配套资金比例为1:0.45:0.03:0.02。三是完善了农民筹资投劳政策,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由原来的1:1降为1:0.5,并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土地治理项目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四是投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土地治理项目资金,90%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了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同时,每年都确定23~25个粮食生产重点县,每个县的财政投资都在450万元以上,起到了很好的规模效应。(三)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为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省农发集中精力抓制度建设,几年间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预算编制规定》等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全面建章立制,逐级细化完善,在全省建立了从计划编制到资金拨借,从监督检查到报账核算,涉及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一整套财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管理体系,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四)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针对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省农发专门编写了《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实务》、《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核算模拟》教材,有效提高了全省农发系统报账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规范县级报账制。在县级报账制推行过程中,我们通过统一拨付渠道、统一预算定额,统一账务票据、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这“五个统一”科学规范了报账流程,使报账流程紧密相连,环环紧扣,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县级报账制管理运行链条,确保了农发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资金运行规范有序,清晰明了。三是积极试行参股经营项目。2005年至2007年,我省共在1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累计投入财政参股资金16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600万元。无论从投资规模和投入力度上看,在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上都是史无前例的。从这两年的情况来分析,通过投资参股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了区域主导产业,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达到了多方“共赢”的目的。四是率先实行工程监理制。我省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制,由省农发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专业监理单位,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实施监理。并建立了监理费报账专户,对监理费实行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统一报账。监理制的推行,对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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