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停职的规定

本人在湖南衡阳广场管理委员会的临时工,因为我在今年过年分配在衡阳高铁广场执勤。大年初四的时候我因为上个洗手间,广场上面有几辆摩托车,2月29日,单位打电话给我说我因为这件事被停职了。有哪条说停职后是什么情况。

劳动法律没有停职的规定。

现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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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劳动部《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定,关于职工被停工、停职检查扣发工资和生活费问题,企业对违纪职工用停工、停职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有法律、法规依据,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职检查期间扣发工资和生活费的做法。
上述法律规定充分说明,企业对员工处以停职停薪处分时,应明确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违纪行为;同时还要明确该行为是否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以停职停薪的处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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