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在这家酒吧做了三个半月,突然今天早上跟我说我不适合做这做这个,然后说押金下个月给我。我可以申请劳动补偿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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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7
你好。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第一,你可要求因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第二,你可以要求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工作满一年,为一个月工资。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第四,申请部门,需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材料 仲裁申请书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证据材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7
没有劳动合同,有那边的厂牌或者工资条之类的证明你在那边上班的吗?一般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到当地劳动局去咨询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第3个回答  2016-11-17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就算你双方没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2.单位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超过一个月不订立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你可以享受2个半月的双倍工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所以,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押金。
5.公司单方解雇你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法定情形,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6.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赔偿金(两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X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1.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财政部门返还押金。
2.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起诉。
3.保存好证人证言、考勤表、工作服等相关证据。
4.如果用人单违法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5.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6.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16-11-17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第一,你可要求因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第5个回答  2016-11-17
没有劳动合同 什么也别说 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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