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一、正面回答
1.政策开始日 :2019年4月1日。
2.定义: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3.申请增量留抵退税需符合的条件:
(1)自2019年4月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的;
(3)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前3年未发生过骗税、虚开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二、分析详情
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 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期间内凭专票抵扣的进项税额 ( 包括增值税专 用发票、机动军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占全部己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 x 进项构成比例 x 609串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在同一个申报期内,抵退税和留抵退税可以共存。即申报免抵退税 ,又申请留抵退税的 ,应 该先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然符合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 “免抵退税优先” ) 。
三、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如何账务处理?
期末的留抵的进项税额也就是指本期的销项税额小,进项税额大,两者抵消后进项税仍然大于销项税,这就是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该项目不用任何账务处理,就在进项税的借方保留就可以了,例如:
1、本期进项税额是25万元。
2、销项税额是15万元(就是本期应该交纳的增值税)。
3、进项税25万元减去销项税15万元等于10万元,那么10万元就在借方保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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