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问题

1.预收销售货款26000元 已通过银行收妥入账 在权责发生制计算本月收入时是否要记 为什么
2.本月负担年初已支付的保险费500 在本月权责发生制费用计算中 是否需要记录 为什么
3.本月负担下月支付的修理费1200元在本月权责发生制中是否需要记录 为什么
4.用存款支付上月借款利息是什么意思 在权责发生制中要被记录吗

收付实现制: 5月份的收入=30000+500+18000=48500(元) 5月份的支出=700+1500+380=2580(元) 5月份的利润=48500-2580=45920(元)权责发生制: 5月份的收入=50000+800+30000=80800(元) 5月份的支出=700+300+200=1200(元) 5月份的利润=80800-1200=79600(元)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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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9
应为本月预提的利息是企业本月使用资金应负担的利息,是应计入企业本月的损益的支出,属于企业的本期“责任”、但本月只是预提,没有支付,并没有付,所以就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确认要求。
建议再看一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多读两遍就清楚了。
第2个回答  2021-03-23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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