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一下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简史。(200字)

如题所述

  回顾中国社会保障事业50多年发展历史,可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总结为3个阶段: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可以算作第一个阶段,其特点是以国有单位为核心的单位保障;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城市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以来可以算作第二个阶段,其特点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以职业人群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进入新的阶段,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划分三个阶段,是使所有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同志都有一种认识上的自觉:我们今天和明天从事的工作,不是过去工作的简单 “复制”,而是站在新起点、面对新目标,去干一番造福全民的大事业。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诞生已有120多年历史,目前世界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障制度。虽说五色杂陈,但有一条共同规律,就是各国都依据本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社会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等来选择和调整社会保障的模式和政策架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张德江副总理在谈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也提出中国特色的概念,这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我们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从中国国情特点出发,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我认为,就社会保障体系而论,有5条称得上是中国特色:

  其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多少对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影响巨大。回顾历史,俾斯麦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1883年,贝弗里奇写 《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报告的1942年,德国、英国的人口都仅超过千万;即使美国1935年颁布 《社会保障法》时,人口也不过上亿。而我国要建立覆盖城乡10多亿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量级是别人的10倍、百倍。人口众多这一国情特点,决定了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应当把保障公平作为本质要求和首要原则。如果把各国比作在道路上高速行进的车辆,那么别国是轻型跑车,至多是载重3吨的小卡车,而我国是载重13吨的重型货车。面对各种陡坡、急弯、颠簸路况,如果没有更强的平衡、稳定机能,我们这辆车非跑散架了不可。所以,我们不能选择缺少互济功能的完全个人账户式的制度模式,而要坚持把公平排在首位,通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加大社会财富再分配力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防止和消除现代化进程中的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架构中需要有普惠式的制度安排,但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特点,又决定了普惠制不应当也不可能成为主体的制度。试想,如果我们选择 “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13亿人找政府、等政府,不但我国财力不堪重负,而且将造成民族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消退。所以,中国应当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核心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防止单位和个人对政府和社会的过度依赖。结论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这个公平,既包括在宏观层面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也包括微观层面实现权利义务对等的规则公平;这个效率,既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宏观层面有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也包括在具体政策设计上引导和鼓励劳动者多劳多得多缴费、早缴费、连续缴费和长期缴费。

  其二,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这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水平;而绝不能脱离实际,开 “空头支票”,吊高胃口。同时,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要把弥补制度缺失作为优先目标,先解决 “从无到有”的问题,再循序解决 “由低到高”的问题。从一个完整的国民保障体系的角度观察,我国目前最大的制度缺失,一是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这两个问题,都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进程密切相关,而且日益突出。到202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进城的基本是农村精壮劳动力,留乡的多是老弱妇孺。如果现在不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障作出恰当的制度安排,届时社会分化将十分严重,也难以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结论是:过去20多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以城市为中心,围绕企业改革的目标推进;按照党的十七大 “覆盖城乡”的要求,新时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把 “涉农”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优先目标,同时加快扩大已有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从低水平起步,搭建起比较完整的体系构架。

  其三,地域广阔,差异巨大。有人说中国 “沿海城市像欧洲,内地农村像非洲”,形容差别之大。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巨大的差别,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两个取向:一是要促进制度的总体性和统一性,努力缩小而不是扩大差别,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统一管理,防止制度设计的 “碎片化”而加大运行中的摩擦;视各保障项目的特点提高统筹层次,实现更大范围的统一政策和社会互济;对不同群体间有差异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要精心留好 “接口”。二是要适应我国现阶段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在统一的制度框架和法律规范下,充分考虑和体现这种差异,给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对超出基本保障水平的更高需求,以政策优惠鼓励建立补充性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在农村,还要继续发挥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结论是: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整体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形成可衔接、可转移、可累计的政策和管理平台,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四,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已进入老龄化,在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上各有难题。而我国特色在于,特定时期的人口生育政策造成老龄化来得早——西方国家都是完成工业化之后进入老龄化,而我国是 “未富先老”;来得快——西方国家老龄化率从5%上升为10%,普遍用了40多年时间,而我国只用了18年;持续长——由于人口基数特大,预测我国在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后,要有40年左右的高位保持期。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有更强的忧患意识和更长远的战略眼光,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进各个群体现实利益的同时,还要为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预做政策和资金准备。结论是:其一,加快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完善投资政策,实现保值增值;其二,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的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并使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更适应于老龄社会的需求;其三,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迟早要提上日程,但要综合考虑就业因素。

  其五,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我国有长达5000年的文明史,有2000多年基本由中央政府统一治理的社会政治史。这一极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背景,要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特别是现阶段,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必须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立法,增加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那种把社会保障全面推向市场的主张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同时要发扬中华民族悠久的尊老爱幼、扶危济困和集体主义的精神文化传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支持志愿者公益行动,鼓励社区群体和邻里互助,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提倡家庭和睦等,在政府主导下,让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构建社会保障的大厦。

  以上这些特色,决定着我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出发点、战略选择和基本原则,准确认识和把握好上述特点,才能形成认识和行动上的自觉,设计、建设、管理、实施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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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25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几乎与共和国同时诞生。在解放区,新生政权就曾建立一些保障制度。1949年建国后,人民政府高扬保护工人阶级权益的大旗,立即着手在全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为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的职工提供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方面的保障。从当时来看,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建立如此成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在世界上无疑已跻身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前列。1953年,这一条例得到进一步的修改并再次颁行,由此奠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保障模式:从“企业+社会”到“企业保险”再到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http://www.blog.edu.cn/user2/31765/archives/2006/1573075.shtml

第2个回答  2008-09-25
可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总结为3个阶段: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可以算作第一个阶段,其特点是以国有单位为核心的单位保障;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城市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以来可以算作第二个阶段,其特点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以职业人群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进入新的阶段,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资料:http://www.ln.lss.gov.cn/infopub25/infohtm/2008-09/10422/{77CF6204-DC41-4AE8-9650-31E2810DFA2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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